广东/深圳-2026-01-20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消防、安防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福生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宝田路*号*栋***
被投诉人*:深圳理工大学总医院(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柏路****号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栋****
相关供应商:永康消防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松白路******号一楼(中石化加油站旁)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福生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下称“交易集团光明分公司”)关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消防、安防设备”项目(项目编号:**************,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根据永康公司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详细报价,永康公司存在虚假响应情况,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鉴于永康公司存在本应不通过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情形,项目原中标结果违背采购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驳回全部投诉事项。本项目予以废标处理,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栋**层*****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