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1-20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后勤保障物资(含地巾布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华辉鑫业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龟岗西路**号*栋***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栋****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博艺美商贸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路***号*号厂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华辉鑫业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华辉鑫业公司”)因不服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下称“交易集团光明分公司”)关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后勤保障物资(含地巾布巾)项目”(项目编号:**************,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博艺美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提交的检测报告存在造假、超出检测机构认证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真实性存疑等问题,影响投标结果公正性,损害采购人和参与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原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栋**层*****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