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1-20 00:00:00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通过自行采购的方式,确定*家企业作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年车辆租赁服务企业。供应商需承诺对其出租给采购人的车辆具有合法的出租权,租赁车辆所有权应为供应商所有。租赁期间,当租赁车辆所有权发生转变的,供应商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及时更换车辆。
*、租赁期间车辆的年审、维修、保险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年审、维修期间中标人需提供同样的替代车给采购人使用。
*、采购人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增加需求车辆数量,费用按中标价计算,新增租赁车辆按实结算。
*、中标人如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服务方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预算
原则上每年度车辆租赁费用合计不超过*.*万元。
四、服务期限
*年(****年*月*日*****年*月**日)。
五、结算方式
根据租赁内容产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每租赁一次结算一次。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条款为准。
六、解决争议方式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七、递交报价的相关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响应时间和质量保障服务承诺书;
*.车辆租赁服务报价表;
*.服务单位整体情况简介及资质情况;
*.车辆情况(车型、保险资料及车辆外观、内饰图片);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到****年*月**日下午*:**期间,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及相关报价文件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或将纸质报价文件送至我单位*楼办公室。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号
邮编:******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
邮箱:********@********.***.**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