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6-01-20 00:00:00
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第三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为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促进全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号)、《长沙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细则》(长民办发(****)**号)文件的要求,为特定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的与身体机能维护、心理健康支持、日常生活协助、环境改善相关的服务。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基本要求
*、应有老年人的服务预案,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记录;
*、应有明确详细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记录,服务对象和服务员需签字认可,服务记录方才有效,部分老人无书写能力的,可以用捺手印或盖章替代签字;应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完成率达***%,老年人或监护人满意率≧**%;
*、服务费用为***元/月/人的老年人服务对象每个月服务次数不低于*次,总服务时间不低于**小时。服务费用为***元/月/人的老年人服务对象每个月服务次数不低于*次,服务时间不低于**小时。服务费用为***元/月/人的老年人服务对象每个月服务次数不低于*次,总服务时长不低于**小时。如有省市政策调整,则以新政策标准为准(投标文件中应对此项内容予以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服务内容
*、生活照料服务:
(*)助餐:①清洗烹饪:根据老年人的合理要求,帮助老年人洗菜做饭,并尊重护理对象的饮食习惯和营养搭配,清洗餐具,干净整洁。②食材准备:根据老年人的合理要求,帮助老年人洗菜切菜,做好食材准备。③协助进食/水: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饮食种类、液体出入量、自行进食能力,选择恰当的餐具、进餐体位、食品种类让对象摄入充足的水分和食物。④上门送餐: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助浴:洗澡照料,根据老年人病情和自理能力选择适宜的沐浴方式,沐浴方式有淋浴、盆浴、坐浴等,帮助老年人沐浴。
(*)助洁:①头面部清洁、梳理:让护理对象选择舒适体位,帮助其清洁面部和梳头,协助联系专业人员为男性护理对象剃须。②洗发:让护理对象选择舒适体位,帮助护理对象清洗头发。
*、生活照料服务:
(*)助洁:①指/趾甲护理: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意识、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个人卫生习惯,选择合适的工具对指/趾甲适时进行护理。②口腔清洁:根据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并协助有自理能力或上肢功能良好的半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漱口、自行刷牙的方法清洁口腔。对不能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棉棒擦拭、棉球擦拭清洁口腔。(含耗材)③手、足部清洁: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手、足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给予清洗手和足部。④家庭保洁:是指对室内家具、厨柜、地面、窗户的擦、扫、拖、抹等日常保洁整理(包括厨房间洗刷锅碗、清洁卫生间马桶淋浴房台盆等)。⑤换季整理:是指季节交替变换时期,对生活用品的更换清洗、整理收藏等,还包括不同季节的特定服务项目(清洗纱窗、擦洗凉席、拆装蚊帐、清洗前季服装、换洗窗帘、换洗鞋类、清扫院子、整理花木、拔草、清理垃圾卖旧货)等。
(*)助行:陪同出行,根据老年人的合理要求,经家属同意后可陪同外出,保证护理对象安全。
(*)助急:①突发事件处置: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老年人或其家属的请求,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在途中通知相关人员予以援助。②紧急送医:为独居老年人提供日间及夜间紧急呼救送医服务。
(*)助医:①陪同就医:经家属同意,受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委托,陪同老年人就医。②治疗陪伴:经家属同意,在老年人接受治疗期间,陪伴和照护老年人。
*、基础照护服务
护理康复:①排泄护理: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②护理协助: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③康复护理: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探访关爱服务
探访关爱:①远程服务: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②上门探访: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管理:①建立健康档案: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②预防保健: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③常规生理指数监测: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委托代办服务
代办服务:①代购日常用品: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纸品、果蔬等。②代缴日常费用:代缴水、电、暖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③代订代取业务: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④代为申请服务: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精神慰藉服务
①亲情陪护: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
②情绪疏导: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
③心理慰藉: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服务标准:
服务机构及人员要求
*、服务机构要求
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已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且满足《长沙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具备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资质与能力,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能**小时接收处理服务对象的求助和信息管理系统的风险提示信息;
*.*配备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管理人员、服务提供人员;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服务组织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运营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提供助餐服务的服务组织,还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主体签有供餐协议;
*.*建有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与服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守法诚信,尊重老年人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及宗教信仰,保护老年人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举止文明,用语规范,仪容仪表整洁大方;
*.*熟悉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
*.*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人员(以下简称服务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与服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守法诚信,尊重老年人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及宗教信仰,保护老年人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举止文明,用语规范,仪容仪表整洁大方;
*.*身体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
*.*具备与老年人良好沟通的能力;
*.*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
*.*评估人员和制定服务方案的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
*.*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等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
六、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结算方法
*.*付款人: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由中标人向街镇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服务记录等有效凭证,经街镇审核后将街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表交湘江新区民社局,作为支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凭据,同时,支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还需经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湘江新区民社局根据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付款。
*.*结算申报表中服务时长或次数与派工单统计的服务时长或次数、网上打卡平台抽查的统计服务时长或次数不一致的,且无说明的,经发现每条核减服务费*.**元。
*.*服务开始无老人同框照且未在派工单中注明的,经发现每次核减服务费*.**元。
*.*服务结束同框照中服务对象无签字影像且未在派工单中注明的,经发现每次核减服务费*.**元。若当月出现达三次以上,无服务机构特殊说明将从第四次开始核减当次服务费的**%。
*.*前后两次服务间隔时间超过**日且无相关佐证资料的,经发现每次核减服务费*.*元。
*.*派工单中修改或涂改服务时点的,经发现每修改或涂改一处核减服务费*.*元。
*.*服务开始与服务结束同框照为相同或雷同的,且未能提供今日水印相机拍摄的照片佐证的,经发现核减当次服务费的**%,经了解未达到当次服务时长的**%时,核减当次服务费的***%。
*.*派工单中服务对象未签字确认服务的,经发现核减当次服务费。
*.**开始服务同框照为服务对象的签字影像照的,经发现核减当次服务费。
*.**经发现未按要求上传当次服务实时照,且未提供“今日水印相机”拍摄的佐证资料的,核减当次服务费。
*、投标人在投标的,中标价即为包干价,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附加工作内容、额外工作内容及各种风险费用、调查费、人工费、交通、通讯、设备(仪器)、保险、利润、税收等所有的直接、间接费用和风险因素的一切费用。该总价不得因薪金、物料价格、税率、保险费、运输费或其他费用等波动而作出调整。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