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1-20 00:00:00
*****项目涂装二车间主体工艺设备
同类项目:主体工艺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新能源乘用车分公司委托,就*****项目涂装二车间主体工艺设备(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涂装二车间主体工艺设备
*、招标编号:**************
*、主要内容:*****项目涂装二车间主体工艺设备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杜尔涂装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吴工、邵工
地址:肥西县龙眠山路尊界超级工厂厂前区*号楼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律师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新能源乘用车分公司*****项目涂装二车间主体工艺设备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新能源乘用车分公司*****项目涂装二车间主体工艺设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通知:
*、关于分包:本项目允许分包,但中标人不得将工艺设备(喷漆系统、烘干系统、输送系统、电控系统)分包给第三方。对招标人允许分包的部分内容,中标人需提供备选分包商资质、能力、业绩等举证材料,供招标人审核,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才允许选用。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提供与分包商签署的技术文件供招标方确认。倘若在项目安装过程中,中标人的分包商不满足招标方对进度、质量的要求,中标人有权要求投标方立即更换分包商。
注:原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丁工联系垂询,联系电话:*************。
专此告知。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