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2026-01-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立医疗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四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东诚华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沱江东路*号蓝兴园*幢***号
被投诉人:万源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罗家湾路***号
四、基本情况
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万源市人民医院公立医疗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四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我方在质疑函中明确提出要求采购人提供满足以上所质疑的八条参数的厂家公开资料或技术白皮书等文件证明,并非中标的供应商满足三家,采购人在质疑回复函中也指出此类项目均为综合评分法,供应商的技术参数不完全满足也可以参与投标,所以采购人提供的三家以上不同品牌的中标供应商佐证资料,无法实际有效证明其参数是否符合,因此不能证明本次招标参数设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方认为对方并未提供实际有效的事实根据质疑的八条参数满足三家的事实。
投诉事项*:采购人并未对我方质疑的第二条:*.*技术要求: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灭菌剂灌装量:单个胶囊≤***,该条参数不合理存在歧义。做出回复或更正。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达州市万源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