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3号)
2026-01-20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3号)
河北/石家庄-2026-01-20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鑫胜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承秦出海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国泰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甲*号广安地下商业   街*****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国泰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月**日,河北鑫胜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提出质疑。**月**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河北鑫胜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根据本次招标文件中关于报价的相关要求,人员工资加社会保险应不低于*******.*元,中标单位河北国泰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为*******.*元,属于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中标价格应为无效报价,我公司在质疑函中提供了对应依据文件,但被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视。 投诉事项*:中标人河北国泰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常年声明为**人,实际远超过此数据,属于通过提供虚假数据、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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