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应急管理局本级购置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0
河北/张家口 质疑投诉
涿鹿县应急管理局本级购置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张家口-2026-01-20 00:00:00
涿鹿县应急管理局本级购置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购置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廊坊市锦睦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孔雀汇景轩第**幢*单元*层***号房
被投诉人:涿鹿县应急局
地址:张家口市涿鹿县
被投诉人:河北垣诚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
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莲花城**号
四、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涿鹿县应争局购置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装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楚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锦睦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垣诚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送《质疑函》,****年**月**日河北垣诚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廊坊市锦睦科技有限公司做出了书面答复,廊坊市锦睦科技有限公司对答复不满意。****年*月*日向本机关投诉,当日本机关受理投诉,并向涿鹿县涿鹿县应急局、河北垣诚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并通知该项目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涿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涿鹿县人民政府或张家口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 涿鹿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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