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1-20 00:00:00
关于采购乌当区观溪路育新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当区观溪路育新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预算金额:按照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
最高限价:按照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
项目内容:对育新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审核、单价审核、费用审核、变更签证审核等,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民政局三楼项目办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四、评比标准
(一)对照服务要求,根据《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后直接报价。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比选方式,比选人结合申请人的报价、业绩、人员、企业实力、服务方案对比选人有利程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和比选报价规定的申请人,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人顺序,评价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
五、其他要求
(一)比选资料要求。*.单位简介(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件(加盖公章);*.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实施方案(加盖公章);*.既往相关项目业绩和经验(加盖公章);**.项目要求或比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比选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比选将被拒绝或作无效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比选提交的资料均未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资料;*.比选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比选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阳市乌当区民政局
联系人:罗敏
联系电话:***********
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滨溪南路*号
贵阳市乌当区民政局
****年*月**日
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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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内容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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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投标得分=(评审基准/有效投标)×价格权值(**%)×***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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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方案 |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打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人员岗位职责、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方案、结算审计实施方案、质量及进度控制方案等)。 *、内容完整详细且针对性强,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性等强的,完全优于服务内容的,得**分; *、内容较完整详细,有一定的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且有一定亮点的,得*分; *、内容有一定缺失,但内容合理、规范,有一定可操作性,得*分; *、内容残缺,基本上没有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的,得*分; *、未提供的得*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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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似业绩 |
****年以来承担过工程结算审核类业绩,每提供*个得*满分**分。 注: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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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评价: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在**年(含)以上的得*分;从业年限在*年(含)至**年(不含)的得*分;从业年限在*年(含)至*年(不含)的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满分*分。 (*)项目负责人职称: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职称的得*分;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初级职称的得*分;本项满分*分。 注*:提供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及比选申请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年**月起(含**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已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从业年限以资格证上的初始签发日期为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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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人员 |
(*)技术负责人: ①比选申请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从业年限在**年(含)以上的得*分;从业年限在*年(含)至**年(不含)的得*分;从业年限在*年(含)至*年(不含)的得*分;本项满分*分。 注*: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年**月起(含**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已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注*: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名称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比选申请人单位出具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注*:从业年限以资格证上的初始签发日期为准。 (*)比选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得*分,满分**分。 注*: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年**月起(含**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已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名称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比选申请人单位出具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