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24年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验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unit}]
2026-01-20
安徽/蚌埠 中标结果
蚌埠市2024年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验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unit}]
安徽/蚌埠-2026-01-20 00:00:00
  • 蚌埠市****年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验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年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验收 同类项目: 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验收***;*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技学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蚌埠市****年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验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蚌埠市****年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验收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怀远县****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任务**万亩)、五河县****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任务*万亩)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并形成报告。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中服务标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后通过邮箱(*********@**.***)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号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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