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6-01-14 00:00:00
|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行政权力运行 |
| 发布机构 | 经济发展局 | 文 号 | 龙高新经发审〔****〕*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 | ||
| 标 题: | 关于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年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与南部新城专项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规模为*.*万吨/日。同时,考虑用地情况及节省远期投资,新建构(建)筑物土建按*万 吨/日实施,设备分期安装,其中污泥浓缩池土建按*万吨/日实施。本提标改造工程采用磁混凝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的深度处理工艺,同时对污泥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出水标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新建生产构(建)筑物包括中间提升泵房、磁混凝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接触消毒池、加药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调理池等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统筹及申请上级资金补助等多渠道、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评估主体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可靠、细化的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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