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区2025年产油大县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1-20
四川/广安 变更澄清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区2025年产油大县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广安-2026-01-20 00:00:00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区****年产油大县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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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区****年产油大县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原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服务内容要求中“无”。

更正为:*.投标产品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测)报告(①该生产企业质检部门近三个月内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测)报告》;②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以上任选其中一种)(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的复印件)、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产品检验(测)报告原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所供产品样品至采购人处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以确保供货产品质量和近*个月内生产。如无法提供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一致的原件及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样品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合同并提交监督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为线上交易模式,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报名领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洪州大道西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北段**号附***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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