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2026-01-20 00:00:00
汉台区黎家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视力保护色:|
标段名称 |
汉台区黎家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 |
|||
|
标段编号 |
*********************** |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 |
|||
|
招标代理名称 |
河南省恒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名称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
|
定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
|
|
中标人 |
||||
|
中标人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元) |
工期 |
|
|
陕西大正方元建设有限公司 |
周俞先 陕************ |
*******.** |
***日历天 |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以上中标人,经定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号*号楼*单元*层**号,电话:*************,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
||||
|
以上中标人,经定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