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南陵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木本油料(油茶)营造林培育工程丫山林场2025年度营造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1-20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南陵县][•][]南陵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木本油料(油茶)营造林培育工程丫山林场2025年度营造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6-01-20 00:00:00

南陵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木本油料(油茶)营造林培育工程丫山林场****年度营造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南陵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木本油料(油茶)营造林培育工程丫山林场****年度营造林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南陵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木本油料(油茶)营造林培育工程丫山林场****年度营造林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丫山林场

地址

南陵县丫山林场

联系人及电话

高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座

联系人及电话

王康、王瑶***********、***********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友林林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巢湖市雍景湾商业办公三层

投标报价

******.**元

服务

一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陵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木本油料(油茶)营造林培育工程丫山林场****年度营造林项目

服务范围:项目主要内容为油茶新造林***亩,低产林改造***亩,油茶林森林抚育****亩(含新造林)。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为抗旱蓄水池**个,小班指示牌*块等。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安徽省****年宁国市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项目(五包)

*.霍山县黑石渡镇****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油茶抚育)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壹点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弋江镇奚滩村跃进村**号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一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陵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木本油料(油茶)营造林培育工程丫山林场****年度营造林项目

服务范围:项目主要内容为油茶新造林***亩,低产林改造***亩,油茶林森林抚育****亩(含新造林)。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为抗旱蓄水池**个,小班指示牌*块等。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三里镇凤凰村杨冲组山场项目

*.王家山头***.*亩造林整地和苗木栽植抚育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芜湖十万伏特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十万伏特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何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南陵县雷兵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三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

*.南陵县何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十万伏特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何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南陵县雷兵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三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

*.南陵县雷兵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芜湖十万伏特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何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南陵县雷兵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三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

*.芜湖市金森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投标报价过低,且该公司提供的合理性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该项目报价的合理性该项目的油茶新造林***亩,低产林改造***亩,油茶林森林抚育****亩含新造林。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为抗旱蓄水池**个,小班指示牌*块无相应关系,故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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