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公路分局2026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第一批) 第1号补遗书 变更通知
2026-01-20
云南/玉溪 变更澄清
新平公路分局2026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第一批) 第1号补遗书 变更通知
云南/玉溪-2026-01-20 00:00:00

新平公路分局****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第一批) 第*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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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公路分局****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第一批)

*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作以下修改,最新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已上传,望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第三.*条 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 章(不含、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本身)至第 *** 章的合计金额;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为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为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至第 *** 章的合计金额;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为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为 *.*‰。”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第三.*条 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生产费,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 章至第 ***章的合计金额(需扣除安全生产费本身,以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费率按*.*% 计取。投标时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进行报价,结算以最高投标限价总额为管控上限,按实际发生情况据实办理,超总额部分不予结算。”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生产费,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 章至第 ***章的合计金额(需扣除安全生产费本身,以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费率按*.*% 计取。投标时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进行报价,结算以最高投标限价总额为管控上限,按实际发生情况据实办理,超总额部分不予结算。”

*工程量清单中清单计量规则第*******:

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中清单计量规则第*********:

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中清单计量规则第*********:

修改为:

*、除以上内容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注:(*)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玉溪市”)下载。

联系人:孙长龙电话:***********

招标人:新平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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