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6-01-19 00:00:00
********************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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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二*水利水电*施工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洪湖退垸还湖区(斗湖)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澄清答疑函 各潜在投标人: (湖北洪湖退垸还湖区(斗湖)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湖北洪湖退垸还湖区(斗湖)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招标文件疑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应采用示范文本条款。 答:本项目采用招标文件为全省统一的招标文件模板,范本名称:荆州市水利水电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范本编号:**************。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第三章采用(综合评估法二*水利水电*施工)。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属于中小企业,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中小企业分包金额要求,是否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分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部分不完整,为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请发布完整的招标清单。 答: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工程量清单仅对应一期内容,图纸为二期整体设计,故不存在不完整问题。 *、资质要求与评分办法存在设定不匹配的情形。 答:本项目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 号)要求,使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本项目系生态修复工程,故综合考量,采用湖北省水利厅颁部的示范文本,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无法改动。 *、再次对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作新的要求。 答:项目经理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为准,未新增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市场信誉、是否可由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提供。 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市场信誉、可由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提供。 本次答疑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顺延。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其余相关内容不变。 招标人:洪湖市滨湖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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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