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2026年综合生产用房尽职调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2026-01-20
内蒙古/兴安盟 招标采购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2026年综合生产用房尽职调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内蒙古/兴安盟-2026-01-20 00:00:0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年综合生产用房尽职调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年综合生产用房尽职调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年综合生产用房尽职调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不含税*****.**元,税率*%,含税*****元。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无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为我公司新购入房屋不动产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信息、产权纠纷、涉诉、是否抵押、失信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个,中选份额为***%。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见报价表,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为我公司新购入房屋不动产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信息、产权纠纷、涉诉、是否抵押、失信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符合采购人技术及质量要求

*.参选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控股及管理关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供应商应至少具备一份*****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同类项目(房产类尽职调查服务或房产纠纷类法律服务)业绩。(注:*.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出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如结算单(或订单)内容较多时,可提供业绩甲方出具的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的订单明细表予以证明,无法证明结算单(或订单)与框架协议对应关系的,将不予认可。*.发票不属于结算单。*.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经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年年度考核备案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月*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月*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月*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列入省内“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房产类尽职调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内蒙古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房产类尽职调查服务品类淘汰供应商(*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内蒙古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供应商同类产品(房产类尽职调查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段/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内蒙古)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内蒙古)充分竞争采购领域房产类尽职调查服务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询比文件的获取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月**日至*****月**,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联系方式”的邮箱进行询比文件获取。询比文件每套售价*元。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应按要求递交应答文件,逾期视为放弃本项目询价。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盖章原件。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时**分,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查干西街德润家园****号商业新华保险公司三楼(都林办事处路北)第一会议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查干西街德润家园****号商业新华保险公司三楼(都林办事处路北)

邮编:******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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