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检测场所: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母婴专卖店等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食堂及餐饮门店;其他指定的场所。
*、检测产商品的主要类别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大类(依据省市局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确定)。
*、相关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市监食检发〔****〕**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市局相关抽检计划文件等。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甲方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如甲方要求,乙方须提供本项目检验检测的任何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抽样台账、数据修复记录等)。
*、针对既往抽检监测、投诉举报、上级通报、外检移交等问题比较突出的环节、企业和品种,以及群众关注度高、消费量大的食品提高抽检批次和频次,突出农兽药、重金属、“两超一非”“瘦肉精”等指标的检测监测。开展假日食品、季节性食品、农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等专项抽检,特别要增加对去年检出多批次不合格食品企业和投诉举报量多、舆论情况反映大的生产经营主体的抽检频次。
(*)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芙蓉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督检验检测承检机构考核细则》相关要求,对完成抽样检测的批次结果资料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甲方采用日常综合及资料查阅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重点考核每季度中标人的完成时效、服务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数据抽查等相关情况,由采购人整理得出考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