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1-19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关于“低于成本”的疑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投标报价第(*)款规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也不得低于成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响应性评审标准中规定:成本:低于成本报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款规定进行认定。 但是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却没有第 **.*款关于成本的规定。 疑问:本次招标项目的成本界定标准是什么?贵单位是否就成本标准进行明确?
答:详见本项目招标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补遗如下。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项,内容如下: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低于成本报价评审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服务周期、施工期配合服务要求、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相应顺延。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变更如下:
*.*.*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可在****年* 月**日**:**时之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上提问答疑区上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上提问答疑区进行答复。 |
*、以上更正涉及的内容相应调整,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