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1-19 00:00:00
我院拟招一名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提供职工食堂租赁评估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相应的资质。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
*.评估机构的实有资本金不得少于**万元,风险准备金不得少于*万元。*.本项目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负责经办。
二、采购要求
*.职工食堂拟出租面积为***平方米,拟用于经营餐饮进行公开招租。
*.资产评估机构对上述场地进行市场租金价值评估,作为公开招租场地租金的参考依据,租赁期限以院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评估报告经院方资产管理处验收通过后,供应商开具合同相应金额全额发票交予院方,院方于**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报价单:
*、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号省人民医院*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廖先生*************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