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1-19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大学智谷校区一组团、二组团、三组团、四组团项目设计 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大学智谷校区一组团、二组团、三组团、四组团项目设计”的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补遗一: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评分 人员业绩*中原文 “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所有评审信息的,还须提供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或者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书面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修改为“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所有评审信息的,还须提供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或者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书面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补遗二: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评分 “工程院院士或工程设计大师(*分) 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院院士(建筑类或土木类)资格或全国工程设计大师资格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项目技术团队人员中有省级工程设计大师资格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院士或全国工程勘察大师或省级工程勘察大师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其余人员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修改为“工程院院士或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分) 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院院士(建筑类或土木类)资格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资格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项目技术团队人员中有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资格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院士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其余人员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 补遗三: 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重新发布,以本次发布的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详见附件*。 补遗四: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二、其他要求”中增加“*.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 ** %(含投标总报价及各组团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各组团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要求,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服务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各组团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中增加“*.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各组团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四章 附件: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函部分评审”中增加“****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各组团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中增加“(四)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相关目录自行增加,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注: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招标人:重庆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