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兰桥十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兰桥十二期、林山雅苑五期项目给水工程工程总承包
2026-01-19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兰桥十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兰桥十二期、林山雅苑五期项目给水工程工程总承包
江苏/南京-2026-01-19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6-01-19 00:00:00
(浦口分中心) 兰桥十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兰桥十二期、林山雅苑五期项目给水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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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分中心) 兰桥十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兰桥十二期、林山雅苑五期项目给水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兰桥十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兰桥十二期、林山雅苑五期项目给水工程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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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新增(**)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 *、前期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至邮箱下载,邮箱地址:账号********@***.***;密码:*******,未获取文件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评标结果异议的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受理机构: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该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锁通过"*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关于投标保证金减免措施如下:(*)施工项目(含工程总承包),投标保证金金额在**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服务类项目(含全过程咨询)货物类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在**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诚信状况良好是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国家、省信用平台网站没有失信行为被公示。(*)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其他要求按《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执行。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有调整,以澄清修改后“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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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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