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11号)
2026-01-19
黑龙江/鹤岗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11号)
黑龙江/鹤岗-2026-01-19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备采购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告,****年***开展项目评审,****年***日发布采购结果。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东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号四楼***室

被投诉人*:鹤岗市威纳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 * 委祥瑞花园文体活动中心******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未满足实质性条款 “双刀笔输出控制技术,可分别进行单极电切操作;可同时进行单极电凝操作”,存在虚假应标行为。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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