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2025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SZZX-202601SL-502001001)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1-19
湖北/咸宁 变更澄清
咸安区2025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SZZX-202601SL-502001001)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咸宁-2026-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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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咸安区****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编号:********************)就以下事项进行澄清修改: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前表第**.**款(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删除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因素的通知》(鄂水利函〔****〕*** 号),所有投标人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市场信用信誉”中“安全生产标准化”项计分均得*分。”。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 标 人:咸安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号 联 系 人:刘会斌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号*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 系 人:陈善彦 电 话:*********** 日 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