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6-01-19 00:00:00
怀化市鹤城区杨黄公路 **+***段边坡支护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怀化市鹤城区杨黄公路 **+***段边坡支护工程合同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怀化市鹤城区杨黄公路**+***段边坡支护工程,已接受湖南省正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内容:对杨黄公路**+***段采用按比例放坡+挂网喷面+锚杆格构梁+混凝土挡土墙+截水沟的方式对坡体进行治理,主要工程内容:格构梁工程,锚杆工程,挂网喷面工程,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挡土墙工程,截排水沟工程,公路修复工程等。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技术规范;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陆万伍仟叁佰柒拾陆元(****;:*******.**元)。
*.承包人项目经理:袁齐。承包人项目总工:向波。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工程环保目标: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本项目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
*.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自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终止。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怀化市鹤城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湖南省正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肖湘庆(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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