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19
四川/宜宾 质疑投诉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6-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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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芸上灰鲸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翠屏区公路养护管理段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兴盛街***号*号楼
被投诉人:四川辰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珙县巡场镇环城路北一段***号(巡场镇新卫生院斜对面)
四、基本情况
四川辰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宜宾市翠屏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宜宾市翠屏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设置的报告需求不合法;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