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2026-01-19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江苏/南通-2026-01-19 00:00:00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二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信用中国”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大生创业园***幢***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通启路**号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大生创业园***幢***室

联系人:李秋燕、刘倩艳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秋燕、刘倩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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