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1-19 00:00: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彩虹街道环卫站(以下简称“比选方”)就彩虹街道****年无主建筑废弃物清运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比选,择优确定合格服务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彩虹街道****年无主建筑废弃物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比选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负责对彩虹街道辖区内零散堆放的无主建筑废弃物实施集中归集,统一清运至街道规划划定的无主建筑废弃物专用堆放点;并按规范将专用堆放点内的建筑废弃物转运至广州市指定建筑废弃物收纳场所。
(*)响应时效要求。主动巡查摸排或接收街道相关部门线索移交后,原则上应在*小时内将辖区内发现的无主建筑废弃物清运至街道规划划定的专用堆放点,并完成专用堆放点至广州市指定建筑废弃物收纳场所的转运工作。
(*)作业规范及责任划分。作业全程需严格遵守建筑废弃物处置相关规定,确保无遗撒、无泄漏;无主建筑废弃物收集、运输全程由中选服务公司全权负责,相关清运工具、作业人员均由其自行配备,并承担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责任。
(*)台账报送要求。需按时向本单位提交月度、年度建筑废弃物收运记录及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预算金额:限价不超过**万元(含装车、运费、处置费、税费等)
(四)服务年限:*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比选企业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采购活动期间以比选工作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六)持有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处置类别须包含无主建筑废弃物相关范围)。
(七)持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运输(建筑废弃物))。
(八)具备前端运输至末端处置全环节的电子联单管理能力:
*、建立完善的电子联单记录管理台账,实现运输、处置全流程可追溯;
*、能向比选方及相关监管部门提供实时查询权限,配合监管检查并按要求存档联单记录。
(九)须配合比选方及监管部门的现场核查,如实提供资质证件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三、报名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周门西街**号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参选企业应于规定时间、地点提供以下材料:*.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报价清单;*.相关资质证明、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证明、介绍资料;*.承诺书;*.过往业绩情况等。提供的材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袋外附一份公司简介、联系人、电话),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四)联系电话: ************
四、确定中选单位的方法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齐企业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由比选工作小组按照比选相关规定确定中选企业。
(二)比选原则。根据参选企业的有效报价以及结合所提供的资质、报价、质保和售后服务等材料综合评定,并以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综合评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单位,并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其他事项
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