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研发试验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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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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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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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研发试验基地扩建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新苏港码头公司南侧 |
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以恒鑫通铁尾矿、新海电厂的粉煤灰、脱硫石膏和炉渣以及淤泥、固化材料为原料,经搅拌混合流程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煤电固废基回填材料***万方的生产能力。 |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颗粒物。 装卸、翻板工段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的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员工从现有厂区调配,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地面、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车辆、地面清洗。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主机、前出料皮带机、后出料皮带机等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脉冲滤筒除尘器产生的废滤筒。其中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滤筒委托有主体资格及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