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2026-01-09
黑龙江/哈尔滨 招标采购
新建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黑龙江/哈尔滨-2026-01-09 00:00:00

新建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发布者:李志辉发布时间:**********浏览次数:**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建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工程概况:黑龙江东方学院新建学生六公寓公寓建筑面积约*****㎡,学生七公寓建筑面积约*****㎡,换热站建筑面积约***㎡、变电所建筑面积约***㎡,建设地点为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九路*号,黑龙江东方学院校园内。

(四)招标内容:遴选*家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实力较强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工程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标采购项目的前期技术参数论证、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妥善解决质疑问题和协调合同签订等。

(五)服务期限:从工程项目筹划至工程项目结束(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具备政府采购和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具备工程招标机构甲级资质,具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的招标代理操作权限;并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在设备设施、技术、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在本地(哈尔滨市主城区)有固定营业办公场所,并具有独立专用(安装声像监控设施)的开标大厅、评审室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中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且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投标人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将资质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日。

(二)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等文件;

*.近三年完成的和正在履行的类似项目情况;

*.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黑龙江东方学院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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