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1-19 00:00:00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年省级水利风景区认定与复核结果的通知
按照《福建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及省级水利风景区认定有关要求,经各地市推荐申报、专家组现场考评,福建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议认定和网上公示,确认罗源县松山湖等**家景区为福建省第十五批省级水利风景区;莆田镇海堤水利风景区等*家水利风景区列入****年省级水利风景区复核撤销名单,现予公布(名单附后)。各级水利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关于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扎实做好景区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持续推动我省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防范。要严格落实景区管理主体,明确管理职责,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将水利风景区安全检查纳入省水利厅汛前检查,加强涉玻璃栈道及景区安全重点事项的隐患排查,按照景区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与安全运营底线,推动景区管理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制度化。
二、加强宣传推广,规范标识建设。要多渠道开展景区宣传推广工作,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景区水文化故事、特色游览路线等信息,全方位提升水利风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遵循“统一规范、彰显特色”原则,在景区入口、交通节点、公共服务设施等关键区域,设置水利风景区标识牌、水科普展示牌、安全警示牌等,做到实用性与美观性兼备。
三、深耕水利资源,推动融合发展。要持续挖掘我省水利风景区特色发展资源,以水文化铸魂、水科普筑基、水研学聚力、水平台赋能,系统推进水利风景区成为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同时,着力激活“水经济”活力,深化与乡村振兴、科技农业、文化体育等领域融合,积极培育滨水露营、水上运动、研学康养等新兴业态,不断拓宽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
附件:*. 第十五批省级水利风景区名单
*.****年省级水利风景区复核撤销名单
福建省水利厅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十五批省级水利风景区名单
(共**家)
*.罗源县松山湖水利风景区
*.妈祖城蓝湾水利风景区
*.安溪县蓝泊湾水利风景区
*.德化县香林水利风景区
*.龙文区九十九湾水利风景区
*.龙海区月港海堤水利风景区
*.长泰区龙津溪(岩溪镇段)水利风景区
*.上杭县太拔镇儒溪水利风景区
*.三元区万寿岩水利风景区
**.建阳杜潭水利风景区
**. 光泽县寨里桃林水利风景区
附件*
****年省级水利风景区复核撤销名单
(共*家)
*.莆田镇海堤水利风景区
*.平潭竹屿湖水利风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