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2026-01-19 00: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省道绥东线(****)延吉段路面改造工程(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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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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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绥东线(****)延吉段路面改造工程(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程项目) |
延吉市 |
延吉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延吉市。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本项目起点位于省道绥东线(****)延吉汪清界,起点桩导为 ****+***,终点止于省道绥东线(****)延吉安图界,终点桩号为 ****+***.***,路线全 长 **.*****,路基宽 **.**,路面宽 *.**,行车道宽度 *×*.**,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气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作业,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加盖苫布遮挡,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租用民房的防渗旱厕;地表径流废水经雨水导排沟排入末端沉淀池中,经沉淀后引至附近雨水管网排放。 *.噪声 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设备布局要合理。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排放的环境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 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处理;废水沉淀池底泥定期打捞,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严格落实生态恢复防治措施。施工期结束后,拆除所建构筑物,恢复原样。对地表植被必须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