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1-19 00:00:00
重庆幼儿师专****年度维修耗材、保洁物资、水电物资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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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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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项目 |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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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项目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至万州塘坊校区、小湾校区和云阳梨园校区指定地点。
每月或每批次供货后,成交人提供的货物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并附验收意见。
本次报价按折扣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报价时,折扣不得超过***%。
结算价=实际采购数量*核定单价*中标折扣;各包的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万元。
每月或每批次供货后,成交人提供的货物经采购人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并附验收意见。成交人提交所有付款资料,采购人使用部门审核实际供货数量,交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批后支付货款。
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成交人实际承诺执行。
*.售后服务内容
成交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使用单位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电话咨询:成交人应当为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使用单位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使用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质保期内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成交人技术服务人员*小时内作出响应,*小时内到达产品使用现场进行处理,**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小时内未处理完毕须提供用户认可的应急处理方案。除不可抗力和使用方责任外,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定期派专人上门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如果成交人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成交人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人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如使用单位有相应要求,成交人应对使用单位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人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质量保证期过后,使用单位需要继续由成交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成交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 单须在合同中列出。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对两个包进行响应,且可同时中标两个包。
本项目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公司将被列入我校黑名单,列入我校招投标和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的自然人及其关联的公司不得参加我校所有项目投标,若参与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否则视为围标串标行为,将被列入我校黑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