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
2026-01-16
黑龙江/双鸭山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
黑龙江/双鸭山-2026-01-16 00:00:00
黑龙江/双鸭山-2026-01-16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作者:双鸭山市发布时间:********** **:**:**
一、采购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化车管所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投诉人:河北途川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市府前街永华园小区*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双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诺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南市区**号地块长胜乡卫生院对面商服
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关于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原文引用如下:
投诉事项:中标人提供错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信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取证,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双鸭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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