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公示
2026-01-16
甘肃/兰州 招标采购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公示
甘肃/兰州-2026-01-16 00:00:00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公示

来源: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访问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起*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号名城广场*号楼****室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陕西豪世迈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院雁滩分院综合门诊楼四楼***机房****内,建设内容为新增*台设备型号为***** *** *****的医用血管造影*射线机,用于开展放射诊断工作和介入放射学手术治疗,最大管电压*****,最大管电流******,属于**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和《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等相关标准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应严格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项目***机房划分为控制区,控制区出入口及其它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标明控制区的标志,采取出入许可及出入口控制系统限制人员出入控制区控制室、休息区、库房等划为监督区并定期对监督区边界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作出安全规定;辐射工作场所工作场所设置自动闭门、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观察窗辐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铅橡胶围裙、铅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项目运行产生的少量臭氧及氮氧化物通过通风系统排入室外大气;工作人员办公及生活产生的少量污水,依托医院现有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介入手术期间产生的少量纱布、针管等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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