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1-19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钱塘区“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钱塘区“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服务 采购目录:*********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开展杭州市钱塘(新)区十五五排污权核定工作,梳理确定区内涉及排污权(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共六项污染物)的企业名单(***家左右,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在****年*月底前(具体时间进度以省市相关要求为准)完成相关企业排污权核定,提供“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算、排污权核定结果核查、初始排污权分配与公示、培训指导企业开展网上申报、协助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等服务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服务需严格依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杭州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确保初始排污权核算、核定结果核查等工作的准确性,数据真实可靠,符合国家和地方减排要求。最终形成的钱塘区“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总结报告内容完整、逻辑清晰,能全面反映核定工作情况,为后续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提供坚实基础。;服务单位需提供全面技术服务,包括梳理区内约***家涉及排污权企业名单,协助完成六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初始排污权核定。负责培训指导企业开展网上申报,协助征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服务过程中,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及时响应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服务高效、专业;在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篡改。对涉及企业排污信息等敏感数据,需采取有效措施,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项目需在****年*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时间进度以省市相关要求为准。其中,分局初核工作应于****年*月底前完成,市局备案工作应于****年*月底前完成。。 |
| 联系人 | 周倩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