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98套废旧动力电池处置
2026-01-19
浙江/台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98套废旧动力电池处置
浙江/台州-2026-01-19 00:00:00
浙江/台州-2026-01-19 00:00:00
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套废旧动力电池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套废旧动力电池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 **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在接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签约通知函》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 *、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浙交汇”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的*%),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物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成交后,买受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数量、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拒绝交割、或向出让方提出退还或要求补偿。 *、买受方自行负责标的资产的提取、搬迁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关费用,要求买受方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交接确认等工作;买受方自行承承担提取、搬迁等过程中引起的安全、消防等意外事故,出让方及产权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买受方在提取、搬迁过程中,应遵守出让方的规章、制度,服从出让方指挥和安排。 搬运标的资产期间,遗留下来的物品需自行负责清理干净,不得有破坏、遗留及夹带行为,如有破坏、遗留、夹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出让方有权追究买受方的赔偿责任。 *、标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方后,标的的任何损益及相关风险同时转移至买受方,买受方需承担标的资产的损毁、灭失或者贬值等风险。标的资产的维护保管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为新能源公交车废旧动力电池,买受方回收后需严格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如未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出现的所有运输、安全、环保等问题和应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方承担,与出让方、产权服务中心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