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2026-01-18 00:00:00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东华府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新源东路)承建东华府二标段项目。因项目施工需要,我部需采购袋装水泥一批,为便于后续采购事宜的正常开展,现对该项目所需水泥进行市场调查询价,请各单位认真核算成本,如实进行报价,该报价作为供应商选择参考。
报价单位报价的基本要求:
*、采购方式及安排:
本次采购采用铁建云链公开询比价方式。
文件开始发售时间:****/*/** **:**
文件结束发售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 **:**
请报价人根据要求格式编制报价文件提报至铁建云采(*****://***.******.***/),请受邀单位在要求的截止时间前维护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
*、结算方式:
验收方式: 运输至现场,并安全卸下 。
结算方式:每月**日至**日对当期(上月**日至当月**日为一个对账结算周期)供应物资进行对账,供应商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期规定: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甲乙双方于每月**至**日对当月(上月**日至当月**日)所供物资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并出具对账结算单,经甲方检测合格后,乙方根据经双方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后的对账结算单开具发票。双方必须在此期间办理当个结算周期的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相应的结算权利,甲方不再给予结算。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甲方验证通过并满足合同付款相关条件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建行融信、云信或银信等方式】付款,甲方采用票据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贴息费用。甲方只能将款项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乙方委托付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不能予以付款。
*、付款时间及比例: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甲方施工节点支付的,地上三层封顶,支付不高于结算金额的**%,地上**层封顶,支付不高于总结算金额的**%。主体结构封顶,支付不高于总结算金额的**%.办理总结算后,十二个月内付清尾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不能予以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前提供收款收据、无欠税证明。票据付款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计量方式:
材料数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卸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通过过磅计量或点数计量,甲乙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双方签认的送货单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结算单价及发票:
水泥结算实行浮动价。如卖方因为单价问题而停止向给买方供货,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本次报价的综合到站均为运输到场并安全卸下的验收合格的价格,实行一票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物资出库、运输、装卸、保险、税费、利润、相关税费、设计、技术服务费、管理费等以及合同明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费用。供应方对路途风险明确知悉,在运输中的一切路途风险由供应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国家税务相关的要求的税率均可。
结算单价(简称“*”)=结算基准价(*)+综合费(*)
(*)结算单价(简称“*”):结算单价指每供应周期询价物资运至采购人指定工地交货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卸车费、搬运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结算基准价(*): 所有水泥均以到货当月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攀枝花市“**.* 袋装水泥”作为结算基准价(不含税价做为基准)。
(*)综合费(*):合同报价中的综合费,在合同执行中保持不变(*可为负数)。
*、收货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新源东路。
*、我项目部材料需求如下: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基准价(元) | 技术质量要求及标准 | 备注 |
袋装水泥 | ** **.* | *** | 吨 | *** | 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
*、我部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新源东路金域阳光售楼部(中铁二十三局四公司东华府施工二标项目部)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报价文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东华府项目
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经理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