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1-16 00:00:00
根据《福州市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现就福建省福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中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装备保险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市应急管理局中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装备保险项目采购
*.采购内容:供应商需按照中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共**台)提供设备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每台设备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额度不少于*******元,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交设备保单
*.交付地点: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国家金融监督部门批准的保险许可资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至少*项近三年(****年**月至今)类似设备保险业绩证明(提供保单复印件,需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询价文件获取与报价递交
*.获取询价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下载询价文件及附件。
*.报价方式:(*)按要求填写《福州市应急局中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装备保险项目采购报价单》;(*)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保险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投标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视为无效报价。
*.递交地点及联系人:
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号东部办公区*号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四、投标报价
投标限价:不超过*****元。
五、开标及中标
*.开标时间:计划于****年*月**日*:**截止后。
*.评标方式:由福州市应急管理局采购小组线下现场组织实施,供应商未到开标现场的,需提交《承诺书》,以承诺由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单方组织现场拆封、开标为有效标;评标将结合供应商资质、业绩经验、报价合理性、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中标方式:在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相等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福州市应急管理局签订正式采购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六、其他事项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福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通过指定联系方式咨询。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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