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1-15 00:00:00
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年卷筒及平张纸采购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年卷筒及平张纸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年卷筒及平张纸采购招标文件补疑*
****************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的“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年卷筒及平张纸采购招标文件补疑*”中调整后的两处“(*)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表述有误,更正为“(*)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号政务中心三区*座
联系人:张成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年卷筒及平张纸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年卷筒及平张纸采购招标文件补疑*
****************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招标文件中约定“唱标信息内容与投标函中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中内容为准。唱标信息及开标一览表不作为评审依据。”故投标人在生成投标文件时唱标信息及开标一览表中如有需要填写“投标报价”处,投标人可按项目概算填写*元。
*.关于“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在进行单价报价时,如同一品名下的不同规格投标人所报单价不同时,在进行报价评分计算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品名的评标价进行得分计算。举例:如投标人在“华夏太阳高白平张及卷筒纸”的五种规格的单价分别为*元/吨、*元/吨、*元/吨、*元/吨、*元/吨,则在报价评分计算时,按(*+*+*+*+*)/*得出的值作为投标人在“华夏太阳高白平张及卷筒纸”的评标价。
*.关于本项目“投标人陈述”的顺序按开标大厅中本项目投标人解密后显示的“序号”进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号政务中心三区*座
联系人:张成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年卷筒及平张纸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年卷筒及平张纸采购招标文件补疑*
****************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页“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未出现异常情形:
| *.*.*
|
形式评审标准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
调整为:
| *.*.*
|
形式评审标准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下列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
(*)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
(*)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人电话相同。
(*)投标文件上传**地址相同。
|
*.本项目招标文件**页“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未出现异常情形: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形式评审标准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
|
调整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形式评审标准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下列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
(*)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
(*)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人电话相同。
(*)投标文件上传**地址相同。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市直广玉兰展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号政务中心三区*座
联系人:张成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