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禹宿谷堆石窟抢险加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2026-01-16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禹宿谷堆石窟抢险加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2026-01-16 00:00:00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禹宿谷堆石窟抢险加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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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伊滨竞磋*******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禹宿谷堆石窟抢险加固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伊滨政采磋商(****)****号**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禹宿谷堆石窟抢险加固工程项目洛阳市龙门文物保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龙门北桥东龙门文保中心*,***,***.**元评审总得分:**.**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禹宿谷堆石窟抢险加固工程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日历天樊蒙恩************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纳新(组长)、李建厚、冯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伊滨区伊滨财[****]*** 号相关规定执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六室。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层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楼****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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