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1-16 00:00:00
*、招标条件
宁海县金樟华庭项目已由宁海县西店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建筑层数:住宅层数****层,配套用房层数均为*层,地下建筑层数:*轴以南为一层,*轴以北为二层。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西店镇樟树村*****地块。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建筑(含公共部位精装修)、安装(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管线预埋、泛光照明)、抗震支架、光伏、充电桩及室外附属配套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管理范围: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人另行发包工程的管理。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金泰商务大厦***室
联系人:王工、施昌忠、张耿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