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26-01-16 00:00:00
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充电桩项目特许经营(二期)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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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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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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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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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本项目为烟台港集团充电站项目特许经营者,烟台港提供充电站基础设施安装场所,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为港内新能源汽车及作业机械提供充电服务。负责烟台港辖区内*个港区(芝罘湾港区、西港区、龙口港区、蓬莱港区、莱州港区)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简称充电桩)建设,分批建设约***套(具体数量见附件*),其中***交流充电桩**台、直流快充桩**台,具体数量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可动态调整,调整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电费结算按照当月烟台港实际用电结算价格并承担*%网损进行结算。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充电桩的整体设计、高低压断路器、电缆、控制缆、通讯缆等设备、附件的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充电系统、售后服务、充电***等,项目建设中所有线缆均要求使用国标铜缆,线缆选型需充分考虑安全余量,数据对接接口技术文档见附件*。因港内电力负荷较为紧张,供应商同时应考虑若干台大型变压器建设、充电桩安装位置、耗材市场波动等情况,对可能遇到的问题有充分的预见,考虑作业环境、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等因素,需为项目实施人员购买人身责任保险,涉及特种作业的项目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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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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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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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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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
常洪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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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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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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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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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
于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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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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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 |
烟台市芝罘区港湾南大道*号山东港口烟台港综合调度指挥中心 |
| 标段(包)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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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充电桩项目特许经营(二期)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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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 **:** 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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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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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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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开启时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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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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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 *、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供应商,在线远程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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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平台(*****://****.*******.***/)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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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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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内容描述: |
本项目为烟台港集团充电站项目特许经营者,烟台港提供充电站基础设施安装场所,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为港内新能源汽车及作业机械提供充电服务。负责烟台港辖区内*个港区(芝罘湾港区、西港区、龙口港区、蓬莱港区、莱州港区)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简称充电桩)建设,分批建设约***套(具体数量见附件*),其中***交流充电桩**台、直流快充桩**台,具体数量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可动态调整,调整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电费结算按照当月烟台港实际用电结算价格并承担*%网损进行结算。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充电桩的整体设计、高低压断路器、电缆、控制缆、通讯缆等设备、附件的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充电系统、售后服务、充电***等,项目建设中所有线缆均要求使用国标铜缆,线缆选型需充分考虑安全余量,数据对接接口技术文档见附件*。因港内电力负荷较为紧张,供应商同时应考虑若干台大型变压器建设、充电桩安装位置、耗材市场波动等情况,对可能遇到的问题有充分的预见,考虑作业环境、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等因素,需为项目实施人员购买人身责任保险,涉及特种作业的项目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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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 *.*提供****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充电桩、光储充一体化、光伏或储能项目场站,不含设备买卖类业绩。),每份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标日期前**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