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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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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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美丽乡村渔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小沙街道青岙村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市定海区住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长白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定海区美丽乡村渔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小沙街道青岙村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华成永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建荣,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舟山城恒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斌,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孚泽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秋波,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浙江普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宏诚建筑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经质询投标人回答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内容第③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在综合评审时:舟山市元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垚森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其他第①条:“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质询投标人回答情况属实,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以上*家单位作否决投标处理。
浙江伟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质量承诺填写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其他第⑪条:“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项、*.**项、第*.*.*项、第*.*项规定执行的”。经质询投标人回答情况属实,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单位作否决投标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李云飞;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区住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长白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