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采购住房保障档案电子化和纸质化整理服务的询价公告
2026-01-16
广东/惠州 招标采购
政策文件关于采购住房保障档案电子化和纸质化整理服务的询价公告
广东/惠州-2026-01-16 00:00:00
关于采购住房保障档案电子化和纸质化整理服务的询价公告
时间:********** **:**:**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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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我局保障性住房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及根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对已有库存档案和新建立的档案进行整理工作。按照工作安排,我局拟就保障性住房档案整理工作进行公开采购档案整理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且诚意合作的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住房保障档案电子化和纸质化整理服务

  (二)采购人: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个月内完成档案整理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管理规定相关标准,整理我局保障性住房项目档案,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信息档案及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并将整理的档案扫描数字化同步到相关信息系统平台。具体档案数量:

序号

内容

数量

备注

*

保障性住房项目

**个

*

公租房档案

***套

*

住房保障对象档案

约****户

*

****年公租房年审档案

约***户

*

租赁补贴家庭档案

约***户

*

*********年公租房年审档案

约****户

*

*********年租赁补贴家庭年审档案

约***户

  二、比选方式及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符合承办条件的供应商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县住建局择优选取一家机构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二)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服务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本项目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参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本项目承接主体不得向他人转让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三、需提供资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等)。

  (二)提供信用情况截图。

  (三)提供报价表(此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中的档案资料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实际项目服务结算价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和遴选时单价报价据实计算)。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提交材料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月**日。

  (二)公告地址: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

  (三)报名资料报送方式:

  *.准备好相关材料于*月**日下午*时**分前密封好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至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南路***号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电话:************。*.通过邮箱投递:*****@*******.***.**

  (四)报名服务商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装订。报名服务商仅可提交一次报名资料,不得补充或修改报名资料,成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参与报名。

  (五)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符合三个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或者造成报名作废。

  五、其他要求

  (一)本服务项目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完成档案整理日期前完成。

  (二)报名单位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供应商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局予以保管。

  (三)择定成交方后,将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承办服务商并签署合同。成交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成交项目拆分后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四)我局仅接受一次性报价(即首次报价),申请人首次报价存在不明确或者首次报价并非最终报价的,即视为申请人放弃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

  (五)项目涉及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六)服务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本公告由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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