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中标候选人公示】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2025年春江苑小区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1-16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湾沚区-中标候选人公示】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2025年春江苑小区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6-01-16 00:00:00
安徽/芜湖-2026-01-16 00:00:00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年春江苑小区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年春江苑小区提升改造项目 | |
| 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年春江苑小区提升改造项目 | |
| 标段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芜湖南路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商务写字楼 * 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志勤***********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群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周美玲 | |
| 资质证书编号:皖**************** |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万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总监):陈磊 | |
| 资质证书编号:皖**************** |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常胜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总监):王劲松 | |
| 资质证书编号:皖************ |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省密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社保为*个月,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中的“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任意连续*个月 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下同)”要求;*、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要求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视为不满足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 | |
| *、样本值单位:安徽显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常胜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晨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市龙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万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筑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弘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鸿裕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新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群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生生不息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后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巢湖安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仟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其他详见附件 |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 |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 ||
|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
| (*)被异议人名称; | ||
|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
| (*)提起异议的日期。 | ||
|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 ||
|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
|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
|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
|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
|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