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2026-01-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雷波县中小学校食堂蔬菜干杂调味品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东飞能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号*栋**楼****号附*号(自编号)
被投诉人:雷波县金沙初级中学
地址:雷波县锦城镇东升路***号
被投诉人: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雷波县新区**米大道锦屏大厦二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思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天竺巷**号
四、基本情况
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雷波县金沙初级中学雷波县中小学校食堂蔬菜干杂调味品等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四川思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响应,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应依法认定中标无效并废标;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作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的认定错误。
投诉事项*:案涉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条件设置违反凉山州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政策,采购中心以“质疑超出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应依法取消中标结果并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雷波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