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旧良龙路(大堤至子堤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2026-01-16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乐从镇旧良龙路(大堤至子堤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广东/佛山-2026-01-16 00:00:00
广东/佛山-2026-01-16 00:00:00
乐从镇旧良龙路(大堤至子堤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答疑内容 问题: *、招标公告*.*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连接城市道路的入村大道是否符合城市道路要求? *、资信标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分):在近 *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过 * 项合同金额为 *** 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 分,最高得 * 分。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中标通知书或能证明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请问我司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两个城市道路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业绩,但两个是只有共用一个中标通知书,是属于政府公开招标的项目,请问是否按两个业绩计算得分?请明确。 答复: *、入村大道是否符合城市道路要求,需要视该入村大道的建设标准是否达到城市道路的建设标准来确定,需要提供包含该入村大道建设标准的工程概况内容或设计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来体现。若该入村大道未达到城市道路的建设标准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该入村大道的建设标准,则不符合城市道路的业绩要求。 *、一个中标通知书里列明了两个工程项目及金额,且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并分别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的,可以视为两个业绩。但如果是只有一个中标金额,或者合同未分别签订,又或者未分别组织验收的,则视为一个项目业绩。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