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6-01-16 00:00:00
宁国市人民医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人民医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内蒙古塞非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鼎丰丽景天下二期**号楼**层*****
中标价:******.**元(*****元/年)
四、评委名单:黄超、李先兰、胡红燕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现场转竞争性谈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两家,根据招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二)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人民医院、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津河路**号、宁国市诚信大厦**楼****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人民医院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国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宁国市津河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宁国市诚信大厦**楼****室
宁国市人民医院
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