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1-16 00:00:00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罚没房产(第二次拍卖)网络竞价公告 | |||||||||||
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让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标的编号 | 单位 | 出让 | 出让面积(建筑面积) (㎡) | 结构 | 总层数 | 房屋位置 | 评估价 (万元)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新城区东二环路名都和景*号酒店式公寓*号公寓楼***号 | ***.** | 钢筋混凝土 | ** | *层 | ***.**** | ***.**** | ** | * | |
报 名 时 间 |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 | ||||||||||
报 价 时 间 | ****年*月**日上午**时开始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竞价完成后,请在结果公示期结束*日内与委托方办理签订合同以及缴纳出让金等手续,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
**.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公告中所描述标的物情况均为参考,标的物现状必须以实地踏勘为准,竞买人一但提交报名资料并且参与竞价,则视为对标的物现状认可且无异议,竞买人在未踏勘标的物情况下参与竞价,成交后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交易服务中心不予支持,且可以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因个人原因导致竞拍失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杨志强:***********。 *.业务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号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室咨询电话:*********** | |||||||||||
附件 |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 *、网络竞买申请表 *、评估报告 *、房产合同 | ||||||||||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



